全国免费热线 400-118-8828
  • 服务热线:400-118-8828
  • 电 话:0379-67508065
  • 订购热线:13837970180
  • Email:dayue@da-yue.com.cn
  • 地 址:洛阳市伊滨区庞村工业园

家具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家具资讯

洛阳档案柜厂|家具抄袭已成潜规则

作者:dayue   时间:2011-12-29 23:51    点击次数:954
目前,我国针对家具产品外观设计进行保护的法律、法规非常多,主要有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也有规定。其中,专利法对家具产品的外观设计或实用新型进行专利权保护;著作权法对具有独创性的家具外形设计和家具产品的设计图进行保护;商标法则对家具产品的商标权进行保护。 

上海律师傅敏燕分析说,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生活中所使用的这类家具属于实用艺术作品,即具有实际用途的艺术作品。部分企业根据客户需求仿造他人的设计作品,实际上是直接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如果权利人就该实用艺术作品申请了外观设计,那么这些仿造者还涉嫌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即便权利人没有将其实用艺术作品申请外观设计,这些实用艺术作品仍然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作品权利人可以根据著作权法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责任。

在中国,作品登记是属于自愿原则的,谁申请即登记谁的名字,在效力上,在先登记者默认为权利人。当然,由于著作权的“门槛”比较低,因此,权利人在维权过程中,若仅依据登记作品来维护权利,也是有风险的。如果生产企业在仿造实用艺术作品的基础上还贴上商标而进行销售,则情节更加严重,涉嫌违反了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情形严重,可能还会涉及刑事责任。洛阳档案柜厂


洛阳新豹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庞村工业园    客服热线:400-118-8828    Powered by zdwx.com豫ICP备1201555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