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家具市场鱼龙混杂,一般大型的家具商场,因商家进驻之初都向商场缴纳保证金,并对因商品质量问题而出现的退换处理有明确规定,因此较为规范。而在单体的家具店购买家具,常常会遭遇这几种“行规”:
一:只退单件不退全套。有市民在家具店买了一套餐桌椅,不到一个月就发现其中一张椅子出现了裂纹。消费者要求退换全套桌椅,但家具店只愿更换或退回那张出问题的椅子。根据《江苏省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八条规定:成套家具在90日内单件或部分发生严重质量问题,消费者选择退货时应按全套退货,如消费者同意(自愿)也可单件或部分退货。
二:要退货自己送来店里。大件家具一般难以搬运,有商家就在这上面设置障碍。退货可以,但要消费者自己将问题家具拉到店里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实行“三包”的大件商品在“三包”期限内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要求经营者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责任的,经营者应当免费上门服务。经营者不能上门服务的,应当承担消费者的交通、运输、装卸、误工等费用。
三:订购的没了不愿退款。看中店里样品,订购后消费者却被告知没货,不能退款,只能再选一套。
《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在三包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因无同样规格、型号、样式的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产品的,应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产品按规定收取折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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