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家具后7天无理由退货,指的是消费者利用被赋予的“后悔权”,对自己购买的家个商品不喜欢了,在7天的冷静期进行的退货。由于这不是商品家个质量出现问题,退货原因不在商家,因此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来承担。如果是商品有瑕疵、有缺陷等质量问题,属于有因退货,就要按照三包规定来进行退换货,这时的退货费用就要由经营者承担了。
此项规定是从保护交易双方的共同权益来考虑的,消费者有冷静期,对不满意的家具商品可以退,但如果由此产生的新资费却要经营者承担,无疑也加重了经营者的负担。
网络交易不同于实体交易,具有虚拟性的特点,在网络交易平台上销售商品的电商数量庞大,对二者不加区别地对待,也不一定对消费者有利益,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家具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如果“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网购平台守土有责,不能因为向消费者提供了卖家信息,就能免除责任,应该更多地建立自律交易规则。“不能牺牲消费者的权利换来电商所谓的大发展”,如果弱化了第三方网购平台的责任,消费者丧失了信心,反而不利于电商发展,建议“统一规定对第三方网购交易平台的先行赔付制度”,或者在条款中增加规定,网购交易平台监督销售者有过失的,也应对消费者先行赔付,让网购平台真正肩负起对卖家的监管责任。